壹、時 間: 107年03月29日(星期四) 晚上9時30分。貳、地 點: 100台北市中正區八德路一段31號3樓叁、主 持 人:李姿蓉理事長肆、出 席 者: 一、應出席人數:理事9人 二、出席人員:李姿蓉理事長、郭佳興、陳麗秋、蔡靚穎、賴佳 卿 三、請假:劉燕琪、郭峯志、楊美娟、楊智宭、林貴月、李俊歷 伍、列 席 者:陳瑀心、劉怡琳、李彥頡、蘇仁杰名譽理事長、蕭志 羽名譽理事長、高鈺琪、莊晶雅陸、會議程序: 主席:李姿蓉 司儀:張朝雄 紀錄:黃介天一、報告出席人數:應到人數:9人 實到人數:5人二、主席宣布開會三、確認會議議程四、主席致詞:略五、貴賓致詞:略六、報告事項:略七、討論提案: 案由一:「第八屆財務相關事項說明與討論案。」 蔡理事靚穎提出修正「辦法2.錢拿回來後提撥定額存款(定存9個月到年底/15萬)」,刪除15萬並修改成20萬 決議:4票贊成,0票反對,此案修正後通過。 八、臨時動議: 郭理事佳興提出修正案(附議人陳理事麗秋),針對討論提案案由一辦法2部分:「2.錢拿回來後提撥定額存款(定存9個月到年底/20萬)」並增加將存簿單與印鑑分開保管。 賴理事佳卿提出第二修正案(附議人陳理事麗秋),增加修正案討論提案案由一辦法2部分:「2.錢拿回來後提撥定額存款(定存9個月到年底/20萬) ,將存簿單與印鑑分開保管」並增加註銷提款卡。 決議:4票贊成,0票反對,此案修正後通過。案由:「開除鮑念慈社團講師認證的資格,並即刻起停止他所有在社團的授課。」 (提案人:李理事長姿蓉,附議陳麗秋) 決議:3票贊成,0票反對,此案通過。九、自由發言:略 十、散會:主席宣布散會 會議結束時間晚上10點30分備註:因本次會議,監事只有到一位,並未過半,故本次會議更改為理事會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