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言社重要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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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#65974
    個人頭像裕文
    參與者

    各位健言社的伙伴們
    112期運作至今,已進入第九週時間了
    大家對於健言社的四不原則中,不談商業這一個原則仍有所疑慮及不瞭解
    為了避免大家因不瞭解或不明白,而違反此項原則
    本人(112期社長)與長發會的主委及各位監委討論之後,達成以下共識:
    只要是在社團活動的場合中,不論是會內會或會外會的活動中,不論是上課中,中場休息,或是下課後在社團裡話家常時,請不要談及違反四不的內容.在離開社團後,社友間所進行的商業行為,請以不要影響或打擾他人的生活為原則.若有社友發出不勝其擾的聲音時,社長及長發會將進行瞭解及討論.嚴重者,公告姓名及開除社籍.
    社友不履行對本社(健言社)應履行之義務(如:遵守四不原則)及傷害本社(健言社)聲譽,致使本社受損害.將依健言社組織章程施行細則第二章第五條來處理之,對該社友公告除名,不得再做為健言社之社友.
    因此,希望健言社的全體社友能夠確實遵守此原則.
    請維護社團聲譽及個人的聲譽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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