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公告撤銷吳耿豪先生之前社長榮譽性身分及相關權益,並自本社歷屆社長名錄除
名。
依據:本社民國115年9月13日第十六屆第六次理監事會聯席會議第五案決議。
公告事項:
一、依前開決議及台北市健言社組織章程第17條第9款規定,撤銷吳耿豪先生之「台北市健
言社前社長」榮譽性身分及相關權益,並自本社歷屆社長名錄中除名,相關官方公開
資料將依決議更新。
二、本社接獲社友反映,吳耿豪先生於向社友請求金錢贊助及收款過程中,曾表示本社尚
有費用未給付。經本社核對,其所指通話費、交通費等款項,係其自行提出、未經本社
核准之額外補助要求,並非本社積欠之款項,相關事項業經本社審議結案。本社未授
權其以此向社友募集或收取款項。
三、吳耿豪先生目前不具代表本社對外處理社務之權限。本社依台北市健言社組織章程第
8條規定,要求其停止以本社社長、前社長、卸任社長或其他相關名義,從事足以使第
三人誤認其代表本社或已獲本社授權之募款、收費、招生、活動邀約或合作等行為。
四、社員、社友及各界如接獲涉及本社名義之請求或合作邀約,請先向本社正式聯絡窗口
查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