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團體若沒有堅持或是持續地宣導這樣的四不原則
久而久之~~很快的還是很容易有人會踩這四不原則的”地雷”
當然我會想再加一項~~就是個人的金錢往來的借貸問題~~
這也是在一般的外面團體中常會衍生的問題
所以在社友當中~~當大家的感情有到一定的程度~~
還是會碰到這個問題~~
在台北市的健言社中
四不當中~~商業行為也包含了~社友間的金錢借貸~~
雖然人家常講– “錢”會令人”俗氣”
講”錢”就令人傷感情~~
但若不講清楚~這”錢”字可是帶著兩把刀~~一把傷自己,一把傷大家
~~假如要讓一個團體彼此的~情誼的維繫可長可久~
這些四不原則的堅持~~我想是必要的
該繳的社費,還有要上的課程要記得繳費之外~”不能有漏網之魚”
還有在社友間金錢往來的借貸關係,在這社團當中真不希望被聽到。